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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俱會一處」更名為「壽豐豐裡村日本移民墓園」並更正登錄範圍,「豐田神社相關參道之遺構(碧蓮寺之週邊設施) 」更名為「豐田神社參道與遺構(碧蓮寺之週邊設施) 」並更正登錄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文資字第0990079195A號
法規體系: 文化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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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建築名稱:壽豐豐裡村日本移民墓園。

(一)原公告名稱:「俱會一處」,更正名稱為:
「壽豐豐裡村日本移民墓園」。

(二)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

1、原公告歷史建築本體及面積:俱會一處立
座方型石碑1座,更正為:日本移民墓園立
座石碑「俱會一處」、「南無阿彌陀佛碑」
、「香月家族墓碑」及「鎮地石碑」各1座。

2、所定著土地之地號及面積:花蓮縣壽豐鄉
豐東段303地號,面積3,112.99平方公尺。

(三)登錄之理由:

1、為日人移民村家族式墓葬重要紀念物。

2、日人移民拓墾史之重要證物,具歷史價值。

(四)登錄之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及歷
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
4條規定。

(五)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99年5月
12日府文資字第0990079195A號。

二、歷史建築名稱:豐田神社參道與遺構(碧蓮寺之週邊設施)。

(一)原公告名稱:「豐田神社相關參道之遺構
(碧蓮寺之週邊設施) 」,更正公告名稱為「豐
田神社參道與遺構(碧蓮寺之週邊設施) 」。

(二)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

1、原公告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
「鳥居、石燈、石狗、參道、開村三
十周年記念碑、水井」,更正為「鳥居
、石燈、狛犬、參道、開村三十周年記念
碑、水井」。

2、原所定著土地之地號及面積:花蓮縣壽
豐鄉豐裡段1445、1701、1699地號,
面積8,255.93平方公尺、298.49平方公
尺、818.65平方公尺,更正為:花蓮縣
壽豐鄉豐裡段1445、1234地號,面積
8,255.93平方公尺、776.34平方公尺。

(三)登錄之理由:本處為日治時期豐田移民村神社
所在,所殘留之鳥居、石燈、狛犬、參道為神
社重要空間構造之一部份,雖神社已不存在,
該神社遺構仍具保存價值;另同地點之開村三
十周年記念碑、水井等亦具歷史保存價值,併
前列神社遺構登錄為歷史建築。

(四)登錄之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及歷
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4條規定。

(五)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99年5月
12日府文資字第0990079195A號。

三、請所有權人本權責妥善維護文化資產,對本處分書如有
不服,自本件處分書到達之次日起30日內,書寫訴
願書,向本府遞送(花蓮市府前路17號)。(參考訴
願法第14條及58條規定,訴願書以實際收受之日
期為準,而非投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