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實施日期:自公告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
二、實施目的:為激勵社會大眾發揮助人最樂,服務最光榮
的精神;踴躍投入志願服務行列,積極散播志願服務
種子,共同為協助拓展動物保護工作及增進社會祥和而
奉獻心力。
三、召募對象:凡年滿15歲,對動物保護工作有熱忱且喜愛
與動物為伍之社會大眾,即可參加動物保護志願服務隊
,報名表如附件。
四、召募期間:至本年度志工訓練課程前一週截止,逾期得
預約報名為下一期動物保護志工。
五、動物保護志願服務隊任務編組及服務內容:
(一)文書資訊組:協助製作整理動物保護相關活動
資訊。
(二)教育推廣組:協助推廣動物保護觀念及教育宣
導。
(三)醫療照護組:協助動物醫療照護。
(四)認養推廣組:動物收容所參觀導覽、協助動物
認養及遺失協尋等工作。
六、教育訓練:
(一)基礎訓練:為結合志工新秀、灌輸志願服務理
念,安排新進志工參加基礎訓練,課程內容
包括:
1、志願服務的內涵 2小時
2、志願服務倫理 2小時
3、(1)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2)快樂志工就是我;以上二種課程二
選一 2小時
4、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2小時
5、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2小時
6、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2小時
以上共計12小時。
(二)特殊訓練:為強化志工專業知能,熟悉工作環
境,安排志工參加之專業訓練,課程內容包括:
1、動物保護法令簡介 2小時
2、動物疾病及醫療常識介紹 2小時
3、動物親和簡易訓練 2小時(現場實習)
4、寵物美容 2小時
5、動物生命教育與安樂死 2小時
6、環境及志工制度介紹 2小時(現場實習)
以上共計12小時。
七、完成教育訓練(共計24小時)之志工,發給志願服務證
及服務紀錄冊,始成為正式志工,並於從事志願服務
時依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享有意外事故保險(志工須
自付部分保費200元,保額為意外險50萬元整、傷害醫
療保險1萬元整及傷害住院日額1仟元整)。
八、獎勵辦法:
(一)獎勵之志工為服務年資滿1年且服務時數滿200小
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
(二)獎勵等次:
1、服務年資滿1年且服務時數累計達200小時
以上者,頒給志工榮譽獎狀。
2、服務年資滿2年且服務時數累計達400小時
以上者,頒授銅牌獎章及得獎證書。
3、服務年資滿4年且服務時數累計達800小時
以上者,頒授銀牌獎章及得獎證書。
4、服務年資滿6年且服務時數累計達1200小時
以上者,頒授金牌獎章及得獎證書。
九、同等次獎章及得獎證書之頒授,以每人1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