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落實二零五零淨零轉型「淨零綠生活」關鍵戰略,積極推動綠色
辦公,從辦公室節能省水與減廢、資源回收再利用、以及倡導採購具「環保標章」或符合「綠色
消費」觀念之物品等,期由本府暨所屬機關及學校率先實施,將環境保護之作為實踐於工作及日
常生活中,以達到辦公室淨零轉型,特訂定本要點。
二、辦理事項
本要點以五大指標、三十六項措施指引各單位落實綠色辦公,評比項目如下:
(一)節省能資源
1、節約用電
(1)照明設備:辦公區域之照明設備半數以上使用LED燈具或節能產品。
(2)電腦設備:全數辦公電腦設備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五至十分鐘後,自動進入低
耗能休眠狀態。
(3)空調設備:辦公區域全數空調設定控溫,且不低於攝氏二十六度。
(4)電梯設備:每年定期檢視保養電梯,具二部電梯以上者應制定使用機制,加強管理或
停用部分電梯,以減少待機用電。
(5)其他公用設備:飲水機、影印事務機、蒸飯箱等至少二項公用設備,裝設定時控制器
或手動調整使用時間,於非上班時間關閉電源,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6)落實節能措施:定期抄錄用電量,以檢討改善用電情形。
2、節約用水
(1)省水設備:辦公區域用水設備全數使用省水產品或裝置。
(2)落實省水措施:定期抄錄用水量,適時查修巡檢線路。
3、節約用油
(1)車輛保養:每年定期保養檢驗公務車,維持胎壓保持良好狀況。
(2)車輛共乘:可依人數租賃大型、中型客運車輛或採計程車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以減少車輛使用次數。
(3)記錄管控:定期記錄公用車輛用油量,彙製「用油紀錄表」。
(4)視訊會議:設置視訊會議系統設備,並鼓勵優先採取視訊會議,以減少能資源消耗。
4、節約用紙
(1)環保用紙:辦公用紙優先選購環保標章等綠色產品。
(2)紙張利用:影印事務機預設資料雙面列印,規劃紙張回收區以供背面空白紙張再利用,
或採取其他紙張利用措施。
(3)辦公無紙化:以電子化作業取代紙張印刷,落實無紙化。
(4)記錄管控:記錄領紙量及影印使用次數,每年定期檢討,以調整控管用紙量。
(二)源頭減量
1、減塑減廢
(1)公共用餐環境不使用一次性餐盒,如自備容器或選擇可回收清洗餐具容器的餐廳訂
餐。
(2)管制人員進入辦公區域不得使用一次性塑膠袋。
(3)舉辦活動或會議提供可重複使用之用品,不使用免洗餐具、塑膠袋及包裝飲用水等
一次性用品。
2、分類及回收再用
(1)辦公區域廢棄物實施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
(2)將辦公用品如L夾、紙袋、迴紋針、蝴蝶夾等回收分類,以重複使用。
(三)綠色採購
1、辦公區域每年至少有五項產品為綠色產品之採購(例如:環保標章產品、節能公務車輛、
不過度包裝產品、以租代買等)。
2、舉辦會議、活動及用餐,每年至少一場選擇環保標章場所(如環保旅店、綠色餐廳、環
境教育設施場所或生態遊憩場所)。
3、參與「政府機關綠色採購」並確實申報綠色採購金額。
(四)環境綠美化
1、辦公區域擺設綠色植栽並定期維護,綠化辦公環境。
2、裝設綠牆、綠籬或綠屋頂,並定期維護。
3、每日清潔辦公區域,並於每年定期進行大規模清理。
4、加強辦公室用品安全,減少使用含特定化學成分之用品。
(五)宣導倡議
1、規劃符合「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機關同仁每年應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活動,或向
同仁推廣「淨零綠生活」訊息,如每年至少舉辦一場環境教育相關培訓、體驗工作坊或
演講等活動,或運用綠生活素材於自有社群、媒體等資源宣傳同仁一起實踐綠生活。
2、每年辦理同仁綠生活創意發想,並規劃獎勵或競賽機制,增加競爭與榮譽感。
3、辦公區域張貼綠色辦公相關文宣標語,如於開關處張貼隨手關閉電源等。
4、推行上下三層樓步行運動,鼓勵同仁增加運動減少電梯搭乘。
5、宣導同仁夏季上班時除特定場所不穿西裝、不打領帶,改穿輕便衣服。
6、宣導同仁車輛使用時,避免重踩油門、頻踩煞車,減少怠速運轉,並保持車內適當溫度
避免溫度設定過低,及減少不必要之載重。
7、每年至少辦理一次淨山、淨灘或植樹等環保行動,促使同仁一起具體落實環保,培養綠
生活思維。
8、其他:由各機關單位自行列舉具體措施之特色或創新作為。
三、實施方法
(一)本府所屬機關暨學校應將辦理事項列為經常性辦理業務,進行單位總體檢,作為實踐綠色
辦公之基礎。
(二)本府所屬機關暨學校宜設定「綠色辦公」短、中、長目標(含行動策略),再按目標循序漸
進達成;另考核自身內部單位推行績效,或擇項辦理競賽,予以敘獎。
(三)為能落實公部門各項綠色辦公,本府所屬一級機關自一百一十二年起每年辦理評比及競賽一
次(參閱附件實施要點評分表),並由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邀請專家學者、社團代表等組成小組,
辦理年度不定期實地訪查及年末提送創新作為資料審查,將年度評比二次總和平均,遴選出績
優前五名,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暨學校,則由其隸屬之一級機關輔導推行,該一級機關對其隸屬
之二級機關暨學校視需要自行辦理評比及獎勵。
(四)獎勵方式
1、獲績優第一名單位,頒發獎狀一紙、新臺幣八千元等值禮券;主管及主辦與相關工作人員均
記功一次。
2、獲績優第二名單位,頒發 獎狀一紙、新臺幣六千元等值禮券;主管及主辦人員記功一次,
其餘相關工作人員記嘉獎二次。
3、獲績優第三名單位,頒發獎狀一紙、新臺幣五千元等值禮券;主管及主辦人員記功一次,其
餘相關工作人員記嘉獎二次。
4、獲績優第四名單位,頒發獎狀一紙、新臺幣三千元等值禮券;主管及主辦人員記嘉獎二次,
其餘相關工作人員記嘉獎一次。
5、獲績優第五名單位,頒發獎狀一紙、新臺幣二千元等值禮券;主管及主辦人員記嘉獎二次,
其餘相關工作人員均記嘉獎一次。
6、本案評比獲績優單位有關工作人員其敘獎每次以五名為原則,如需增加敘獎人員名額,可將
敘獎次數平均分配,由各獲獎單位自行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事宜,而主辦單位則由主辦人員
及主管給予敘獎以示獎勵。
(五)懲處方式
為讓公部門加強落實「綠色辦公」,未獲得績優名次的單位,請單位主管帶領全(局、處)同仁;
實地造訪勘察獲得績優成績前五名單位,進行檢討及改善,將檢討報告納入送審書面資料中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