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花蓮縣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場設置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1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3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建管1040042041號 函
法規體系: 建設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