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廢/停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志願服務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7 月 1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客輔字第1090108037號函
法規體系: 客家事務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