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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志願服務隊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5 月 2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客輔字第 1120169953號函
法規體系: 客家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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