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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檔案及政府資訊應用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文字第1060054342號 函
法規體系: 行政暨研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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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六日花蓮縣政府(90)府行法字第 061718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11 點
2.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府行文字第1060054342號函修正發布「花蓮縣政府資料卷宗申請
閱覽抄錄複製注意事項」,名稱修正為「花蓮縣政府檔案及政府資訊應用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