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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組織規程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人企字第 1130012714號令
法規體系: 人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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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三日花蓮縣政府八九府秘法字第92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二日花蓮縣政府八九府行法字第 036514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及第8條編制表
3.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府行法字第 115719號令修正發布第 1、4、7、7-1、8、10 
   條條文及編制表。
4.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府行法字第 141205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及第8條編制表
5.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花蓮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101062902號令修正發布第 4、8、10 條條文及編制
   表;並自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花蓮縣政府府人任字第 09301686710號令修正發布第 4、5、8、10  條條文;本
   規程修正條文自九十三年九月一日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五日花蓮縣政府府人任字第 097012435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條及編製表、員額配置
   表;並自九十七年四月三十日施行
8.中華民國107年7月31日府人任字第1070141906號令修正發布「花蓮縣文化局組織規程」暨「花蓮縣文化局編制
    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六日生效
9.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府人任字第1100139141號令註銷修正發布之「花蓮縣文化局組織規程」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一條暨編制表
10.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府人企字第1130012714號令修正發布「花蓮縣文化局編制表」及「花蓮縣文化局員額配置表」,並自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