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四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府行法字第 130526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39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七日花蓮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100923942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2年7月4日府行法字第1020117198B號令修正第十七條部份條文及增列第三十九條條文及第四十條條文
4.中華民國104年7月17日府建管字第1040105135B號令修正第十七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
5.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府行法字第1050205348B號令修正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