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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花蓮縣政府辦理低收入戶老人安養、養護收容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2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社福字第1070197479號 函
法規體系: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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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3年12月22日花蓮縣政府府社福字第0930179022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3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2.中華民國94年11月3日花蓮縣政府府社福字第09401533580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12點。
3.中華民國107年10月5日花蓮縣政府府社福字第1070197479號
  公告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