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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縣政志工服務隊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0980187182B號
法規體系:
行政暨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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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五日花蓮縣政府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六日花蓮縣政府府計研字第 09500403150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一日花蓮縣政府府計研字第 0970134260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花蓮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187182B 號
函修正第 2、5~8 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