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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1 月 1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010183998A號 函
法規體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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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花蓮縣政府府教特字第 0920600689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公布日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花蓮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187182B號
函修正第5點條文
3.中華民國101年10月5日府教特字第1010183998A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