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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5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9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建管字第1050171929號 函
法規體系: 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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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一日花蓮縣政府府城建字第 09600688520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花蓮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187182B  號
  函修正第 4、12  點條文
3.中華民國105年9月12日府建管字第1050171929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及第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