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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警察局受理各協勤民力編組申請補助經費執行審核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2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花警保安字第1100061205號函
法規體系: 警察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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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花警保民字第10200006188號函發布
2.中華民國102年10月11日花警保民字第1020188490號函修正發布,且花蓮縣警察局102年2月4日花警保民字第1020006188號函頒「花蓮縣警察局受理各協勤民力申請補助經費執行審核作業要點」同時停止適用。
3.中華民國103年10月27日花警保民字第1030204161號函修正發布,且花蓮縣警察局102年10月11日花警保民字第1020188490號函頒「花蓮縣警察局受理各協勤民力申請補助經費執行審核作業要點」同時停止適用。
4.中華民國111年2月9日花警保安字第1100061205號函修正發布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