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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委託鄉鎮市公所核發農業動力用電證明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農政字第1030044068號 函
法規體系: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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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3年3月11日府農產字第1030044068號函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