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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花蓮縣政府資訊資產設備報廢處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2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府觀資字第 1080212391號 函
法規體系: 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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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4年12月29日府觀資字第1040253123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8年9月23日府觀資字第1080212391號函發布,並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