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歷史建築名稱:舊花蓮鐵路醫院。
(一)種類:其他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
建造物(醫院)。
(二)位置或地址:花蓮市重慶路與博愛街口。
(三)所定著土地之地號及面積:花蓮縣花蓮市
民生小段11地號,面積:5,990.76平方公
尺。
(四)登錄之理由:
1、該建物正面保存狀況尚佳,為其原有
形貌,與其入口門廳及兩側走廊空門
皆具保存價值,為本棟歷史建築必須
保持現況或依現況整修之部份。
2、本建築為該地區鐵路附屬建築重要建
物,乃東部鐵道開發重要見證,具一
定歷史文化價值。
(五)登錄之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
及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4
條規定。
(六)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98年7月
13日府文資字第0980113153號。
二、歷史建築名稱:林田山中山堂及康樂新村殘構。
(一)原公告名稱:林田山聚落中山堂及康樂新村。
(二)更名依據:97年8月26日召開之「花蓮縣
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一類組委員會」會
議決議。
(三)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98年7月
13日府文資字第0980113153號。
三、歷史建築名稱:花蓮農場招待所。
(一)原公告地址:花蓮縣壽豐鄉共和村大同
路1號。
(二)地址更正依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花蓮農場97年4月14日花農產
字第0970000839號函。
(三)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98年7月
13日府文資字第098011315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