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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9:5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富里鄉東里村邱家古厝」指定為本縣古蹟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府文資字第0980185339A號
法規體系: 文化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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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壹、縣定古蹟指定:

一、名稱:富里鄉東里村邱家古厝。

二、種類:宅第。

三、位置或地址:花蓮縣富里鄉東里村七鄰道化路
28、30、32、34、36、38號。

四、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

(一)古蹟本體及面積:包括木構造主屋1棟(面積
約360㎡)、閒置雞舍2間(面積約25㎡)、
閒置豬舍1間(面積約18㎡)。

(二)定著土地之範圍:花蓮縣富里鄉大庄段744及
691地號,面積1131.16㎡。

五、指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指定理由:

1、具地域建築工藝特色,且在花蓮地區十
分少見,有稀有性。

2、為漢民族自台灣西部移至東部拓墾之重
要證據。

(二)法令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

六、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98年10月30日府文資字
第0980185339A號。

貳、歷史建築登錄廢止:

一、歷史建築名稱:富里鄉東里村邱家古厝。

二、類別:建築物之宅第。

三、地址或位置:花蓮縣富里鄉東里村七鄰道化路30號。

四、所定著土地之地號及面積:花蓮縣富里鄉大庄段
,面積300平方公尺。

五、廢止之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廢止理由: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

(二)法令依據:「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
輔助辦法」第6條。

六、廢止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98年10月30日府文資字
第0980185339A號。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