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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00:5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花蓮縣大客車禁止通行路段、時段及行駛應特別注意路段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警交字第09605000392號
法規體系: 警察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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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駛應注意路段:台8線62K+200~187K(德基~太魯閣
),花蓮縣部分路段禁止車高3.5公尺行駛。

二、台14甲線33k~41k(大禹嶺-合歡山莊),花蓮縣部分路
段禁止車高3.5公尺或總重25噸以上大型車行駛。

三、台23線6K~16K+563K(永豐村至花東縣界),下午18時
至隔日上午6時禁行甲類大客車。

四、193線0k000-4k000(三棧-康樂村),全日禁行甲類大客
車。

五、193線8K500-9K(臨潭橋-七星潭),全日禁行甲類大客
車。

六、193線22K+500-37K(花蓮大橋-月眉),全日禁行甲類大客
車。

七、193線37K-86K765月眉-瑞穗,全日禁行甲、乙、丙類大
客車。

八、花64線瑞港公路0K-22K+500瑞穗-長虹橋,全日禁行甲、
乙類大客車。

九、玉里鎮赤科山產業道路,全日禁行甲、乙類大客車。

十、富里鄉六十石山產業道路,全日禁行甲、乙類大客車。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