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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8 10:0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花蓮縣政府執行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3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地價字第 1100176696A號令
法規體系: 地政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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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執行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之案件,符合行政裁罰之
                  比例原則,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裁罰基準如附表。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