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教育部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暨教育部101年8月14日臺國
(二)字第101015374號函。
貳、目的:
一、為協助本縣國中小進行英語教學工作。
二、為營造雙語學習環境,解決偏遠文化不利地區學校英語教學困境,提
供更多英語說、聽情境,以提昇弱勢學童英語能力。
三、藉由具英語專長役男之投入,提供適切、具體之協助,以有效輔導國
中小學生英語學習,提升英語能力並拉近城鄉差距。
參、適用對象:申請英語專長役男服務之偏遠國中、小學。
肆、實施方式
一、實施對象:本縣申請英語專長役男、學校(服勤處所)。
二、實施日期:自役男到校服勤日起至退伍日止。
三、英語專長役男勤務工作範圍:(推廣英語教學活動)
1、晨間英語會話教學
2、指導學生參加英語比賽
3、協助英語網站建置
4、協助辦理暑期夏令營
5、協助圖書、雙語環境佈置及教材教具製作等
6、協助英語教師(教育部引進、史懷哲、品格英語學院)教學工作
7、協助英語教學輔導工作
8、協助推動本縣國小英語護照認證工作
9、服役期間至少應參與本縣政府辦理之英語相關研習活動達2次以上
10、協助維護校園安全、環境清潔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伍、管理督導及專業培訓事項:
一、學校應確實安排英專役男每週協助學校推廣英語教學活動每週平均時
數30小時(每次至少40分鐘以上),及符合有專長專用(行政支援時數
每週不得超過10小時),並由學校填妥「工作服勤及研習參與表
(B表)」 並於每月10日前經教學督導人員、生活輔導督導人員及
校長核章後寄送至本處學管科,請自存影本。
二、 學校應督導英專役男每週填妥「工作日誌(C表)」及「英語替代役男
工作成果報告表(D表)」,經教學督導人員、生活輔導督導人員及校
長核章後,於每週三將上週(週一至週五)「工作日誌(C表)」掃描上
傳及每月10日前將上一個月「英語替代役男工作成果報告表(D表)」
上傳至本縣英語替代役男網站,請自存正本,作為後續教育部及本
處進行訪視運用英專役男之用。
三、學校應鼓勵英語替代役男參加各種英語教學知能在職訓練,或配合教
學活動自行辦理在職訓練。
四、英專役男在服役期間至少應參與教育部及本處所舉辦之英語相關研
習活動辦理之英語相關研習活動達到2次以上(需附公文文號),
學校應督導並鼓勵所屬英專役男參加研習,並填妥之「工作服勤及
研習參與表(B表)」,以為教育部及本處進行訪視運用英專役男
之用。
五、前四項辦理情形將列為各校申請下年度英專役男之評選指標之參考。
陸、教育服務役役男勤務派遣原則如下:
一、役男勤務之指派須注意輔助性原則,即非以自己名義行使公權力,無
獨任或決定之權限,並受該管公務員之指揮、監督、管理、從事助
手之勤務工作。
二、嚴禁指示役男從事與公務無關之工作,違反者,服勤單位(教育
處)應主動調整役男服勤處所。
三、服勤處所(學校)應結合役男專長與原需求申請項目,依役男服勤要
點第十二點第一款所列之直接勤務,編排勤務分配表,其指派他類
直接勤務或同點第二款所列之其他勤務者,每週不得超過十小時。
四、變更役男原需求申請項目時,須報經教育部核定。
柒、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時間如下:
一、勤務時間之安排自零時起至二十四時止,每日服勤時間八小時,延長
服勤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服勤處所並應考量役男權益,於事後
減免勤務時間或酌予獎勵。
二、役男除放假、請假、差假、服勤及參加訓練外,餘均應於服勤處所
內待命。役男待命時間若因臨時需要執行勤務,其值勤時間應計入
前款之勤務時間。
捌、經費:服勤單位(處所)應支付教育服務役役男因公服勤所生之費用。
玖、獎懲:依替代役實施條例、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一、獎勵種類:榮譽假、嘉獎、記功、獎金、獎狀。
二、懲處種類:罰勤、禁足、申誡、記過、罰薪、輔導教育。
三、獎勵權責區分如下:
(一)榮譽假、獎金由訓練單位或服勤單位(處所)核處。
(二)嘉獎、記功由服勤單位核處。
(三)獎狀由訓練單位或服勤單位報請教育部核定。
(四)獎金發給個人每次最高新臺幣一萬元、團體每次最高新臺幣
五萬元,有增給必要者,由訓練單位或服勤單位報請教育部
核定。
四、懲處權責區分如下:
(一)罰勤及禁足由訓練單位或服勤單位(處所)核處。
(二)申誡及記過由服勤單位核處。
(三)罰薪及輔導教育由服勤單位(處所)提出,報請教育部核定。
五、教育服務役役男獎懲案件,應本獎當其功,懲當其過,即獎即懲,注
重時效原則辦理。
拾、請假:依教育部替代役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替代役役男請假規
則辦理。
壹拾、預期效益:
一、提供更多元的英語學習情境,培養學生學習英語之興趣與信心,並能
以有效的方法學習外國語言,以提昇弱勢學童英語能力。
二、突破英語教育資源不足之困境,透過多元英語學習,獲得新知識,建
立國際觀。
三、瞭解及接納多元文化,擴展學生之視野與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