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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細目、建蔽率及最大建築面積限制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城計字第09500702220號
法規體系: 建設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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