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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處理疑似被遺棄成人個案服務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7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9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社福字第1060183942號 函
法規體系: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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