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七日花蓮縣政府八九府秘法字第 141285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2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日花蓮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10064759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12 條
3.中華民國103年6月26日府警交字第1030117004B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
4.中華民國106年1月4日府警交字第1050249450B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條文
5.中華民國106年11月13日府行法字第1060213307B號令修正公布部分條文
6.中華民國110年12月28日府行法字第1100262051A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