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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府衛藥字第 1120073171A號令
法規體系: 衛生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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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五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府行法字第 13092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1 條
2.中華民國99年4月26日府衛藥字第0990055090號令修正第12、16、19條條文
3.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府衛藥字第1120073171A號令修正第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