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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及表揚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2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3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終字第1040042596B號 函
法規體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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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花蓮縣政府八九府教社字第 137837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花蓮縣政府九十二府教社字第 092060
  01730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花蓮縣政府府教社字第 0930025923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四日花蓮縣政府府教社字第 09400297720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花蓮縣政府府教社字第 0950028814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花蓮縣政府府教社字第 09501961300
  號函修正發布第 7  點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花蓮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187182B  號
  函修正第 1、4、5、8 點條文
8.中華民國101年3月3日府教社字第1010036772號函修正
9.中華民國101年12月5日府教社字第1010212486A號函修正
10.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府教社字第1010234717B號函修正
11.中華民國103年2月17日府教社字第1030026230B號函修正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
12.中華民國104年3月11府教終字第1040042596B號函修正第七點及第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