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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核發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收費標準表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8 月 1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民戶字第1010005431號函
法規體系: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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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九日花蓮縣政府府民戶字第 0940116835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
2.中華民國101年1月6日府民戶字第1010005431號函發布 ,自10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