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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5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府文行字第 1100203749B號令
法規體系: 文化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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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七日花蓮縣政府府文行字第 0960580066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府文行字第1000113315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府文行字第1010161583A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104年12月14日府文行字第1040241700B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中華民國110年10月14日府文行字第1100203749B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及第五條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