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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
花蓮縣各機關參與決策管理及建議制度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2 月 2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 1110158814號函
法規體系:
人事
圖表附件:
附表一革新改進建議書.DOC
附表二建議或革新提案回復單.DOC
附表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審表.DOC
附表四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分標準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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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花蓮縣政府府人訓字第 0980214894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府人訓字第1110158814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