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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委託機構收容低(中低)收入戶老人公費安養護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社福字第1120069560A號令
法規體系: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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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7年8月20日府社福字第0970126527號令發布,原「花蓮縣政府委託安養(養   護)機構收容低收入戶老人實施要點」自97年12月31日停止適用
2.中華民國99年12月30日府社福字第0990227870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05年8月8日府社福字第1050146312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府社福字第1070029934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府社福字第1120069560A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