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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就學交通服務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 1120032290A號令
法規體系: 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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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府教特字第1000120226A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107年4月23日府教特字第1070074370A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府教特字第1120032290A號令修正發布「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就學交通費補助辦法」名稱修正為「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就學交通服務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