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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志願服務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7 月 1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客輔字第1090108037號函
法規體系: 客家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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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0年7月19日府客輔字第1000125298號令發布
2.中華民國109年6月11日府客輔字第1090108037號函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9年6月4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