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1年7月23日府農漁字第1010134220B號公告訂定,並自即日起生效。同時廢止98年8月25日府農漁字第0980140544B公告之「花蓮魩鱙管理規則」
2.中華民國104年3月2日府農漁字第1040036324C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起生效。同時廢止101年7月23日府農漁字第1010134220B公告之「花蓮縣魩鱙漁業管理辦法」
3.中華民國108年8月15日府農漁字第1080160926A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
4.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府農漁字第1110219057A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