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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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103學年度收取學生費用標準表」。
主管機關:
花蓮縣政府
發文機關:
花蓮縣政府
發文日期:
103.08.15
發文字號:
府教國字第1030152935號 函
異動性質:
訂定
主
旨:
訂定「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103學年度收取學生費用標準表」。
法規名稱:
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103學年度收取學生費用標準表
內
容:
詳如附表
圖表附件:
1030815花蓮縣體育實驗高級中學103學年度收取學生費用標準表.doc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