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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大禮堂暨簡報室使用管理收費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4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府行庶字第1030199351號 令
法規體系: 行政暨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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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1年4月16日府行庶字第1010066927號函發布
2.中華民國103年10月20日府行庶字第1030199351號函發布修正第八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