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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蓮縣代清除處理廢棄物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 1110033344A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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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四日花蓮縣政府府環廢字第0960620876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府環廢字第1050024840A號令修正「花蓮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標準」,並修正名稱為「花蓮縣代清除處理廢棄物收費標準」
3.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府環廢字第1110033344A號令修正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條文